2018年6月11日 星期一

【雜文】學業的事



https://s3.peing.net/t/uploads/item/eye_catch/49118375/30a3cec0.jpg  對我來說,一切問與答的環節裡,回憶與評價是最令人舒適的,尤其是指定了某一特定領域的回憶與評價,這讓我們投身到那裏,並帶著一個明確的觀看視角。因為我們的任何考量終究是不全面的,所以越明確的偏斜越好。因為我們知道它是什麼、以及它缺乏什麼。所以我們能更有效的對之加以批判或是補充。


 *

  對求學過程的回憶與評價也是一個重大的問題。即便它原來可以不那麼重要,但由於這個跨度同樣是人格形成的最重要的青少年時期,因此格外可貴。我其實很願意從國小、幼稚園窮盡我最深處的可溯過去來談起,但有一個美學方面的聲音要我別那麼做。那會是瑣碎且無重點的鋪排,就像某種櫥窗式的羅列出各種領域而都不去深挖的課程一樣。

  我只談大學和研究所。因為在那之前我都是靠機運與單純的生活環境得到成績的。每天上課是因為沒想過有別的事情可做、認真聽課也只是因為沒想過可以在課堂上做別的事情而已。對於大學我一開始是抱持著某種「三個傻瓜」式的憧憬來的,學習自己喜愛的知識、認識來自不同地方有不同想法的人、從事一些以前沒有過的體驗。由於對於課業與成績的不在乎,以及某種「在每個地方都能學到不同的事物」的天真想法,我大一的成績非常差,而且也不覺得自己有在課堂上學到太多東西。除了接觸到了所謂的「社會學式的觀看方式」。

  但在當時,我對於社會學的主要想法並不是多麼買帳,我相信它有很大的「有道理的部分」,但我始終覺得,社會學對於每個個人的意願與自由的想法不太重視。彷彿每個人無論如何在各種意識形態的影響或洗腦下,變得總是在被欺騙以及被剝削。我們的所有興趣與愛好都是被塑造出來的,彷彿都不是真的。當時的我認為社會學是個這樣子的東西,由於它急於從哲學與心理學中脫離出來,所以只重視社會與脈絡,而泯滅了個人。

  然而反而是在我大二大三更加踏進哲學領域之後,社會學以及人類學式的思考方式更為發揮它們的力量。我覺得哲學好像過分強調了人類理性與創造力,彷彿世界就是正常人的世界,而所有的進展則來自於天才的一些超越於時代的智力與創見。但一些非哲學方面的讀物反而在那個階段給我帶來更大的影響,我還記得當時的「社會科學經典閱讀」的主要書單,其中:《馬丹蓋赫》、《禮物》以及《物種起源》這三部人類學與生物學的經典帶給我很多,而哲學方面,尼采以及威廉詹姆斯在一開始就為我的學術道路種下了一種「反理性主義」的種子。

  其實在高中選志願的時候我就打算念哲學了,但當時的我幾乎對哲學沒有任何的想法。當時對哲學的某種非常飄渺的想像,大約是邏輯和宇宙論的奇妙混和。而在實際接觸之後,與英美哲學或者與形上學有關係的主題,則越來越顯得瑣碎而不重要。那些想法與理性主義的親和性讓我對它們的興趣漸漸消散,而更具有社會主義色彩的法國現象學和實用主義則占了上風。這大概是學術興趣的部分。

  由於我在大二大三的時候相當熱衷於讀書寫報告。把畢業門檻需要的學分都修畢,並且自認在其中獲得很多重要的收穫。(我強烈地覺得,人文社會的學習中,最重要且最能讓人有長久收穫的部分就是讀經典寫報告。其他任何地聽講、討論或考試都很容易流於表面且稍縱即逝。)以至於在大四沒什麼課程但卻不想無所事事的情況下將主要的生活重心與大量的情緒投入在與人的相處上。許多時間後的今天才發現這些每個時間點上的不平衡將會使人錯過一些重要的經驗,使得自己在需要那些經驗時茫然失措,並且得到自己並不想要的結果。

  直到大學的求學過程大概就是上述的那樣。而研究所的幾段時間大概可以說是在讓自己適應到現實社會的同時,一邊慢慢從過去精神性的挫敗中重新站起來。客觀地看起來,我的所有的學校階段都是相當順遂的,我並沒有參與補習,並且一路抗拒著死背與填鴨式教育,但還是很幸運的高中上了前幾志願、很幸運的面試上了清大人社,並且也是沒怎麼考慮的就念了哲學所。在這段過程中,我幾乎沒有勉強自己讀書,而是花時間在自己有興趣的科目和文本上,然後不按照格式的寫自己喜歡寫的報告。而老師也幾乎都非常開明,給予那些我有用心閱讀但又天馬行空的論文報告不錯的評價與成績。而直到現在的學位論文上也給我非常充足的研究自由。評價起來的話或許只能說自己非常幸運。唯一的難題是自己的志向的問題,從某一個時間點之後,我開始對於好的價值觀感到懷疑。並且不認為自己最終會想要成為一個為了某個特定的學術問題花費大量時間心力的人,更遑論學院式的學術規則(與潛規則)是否真的有可能讓我們自由的研究。我很希望自己能找到其他的出路而不要停留在學術裡面,即便它看起來是最直接與我曾有的積累相關的康莊大道。

2017年5月11日 星期四

【雜文】受害者的位子

【受害者的位子】

  同樣地,我並不在這裡針對任何單一個案來討論或究責,這終究不會是我們要的。縱使我們都早已明白地看到的,(無論這是演化至今的結果或者早期演化時就有的某種「天性」),人類對於究責的喜好,彷彿每一件事情,都就只是那麼一件件的事情,只要我們抓出裡面的壞人,痛打一頓,事情就會圓滿解決。但這不是我們要做的,我始終相信且必須相信,我們要且總有一天能扭轉這種慣習,不是去追究任何一個當事人,不是把每一個人都扁平化為一個當事人、一個案件裡面的構成要件。而是去看一個一個的故事,無論是悲劇或者鬧劇,去理解,然後去看事情後面的理路,而不去片面地,將誰當成了什麼。加害者可以不只是加害者,受害者也可以不只是受害者。恰當地呈現一個面向的方式,不蘊含要否認、抹去其他的面向。

  我認識一些人,相信自己帶著所謂的進步價值,並且至少是自我期許站在正義的一邊。這當然在一個意義下是正面的事情:相信自己、堅定為有價值的事物發聲。然而如果妳嚴肅地或者說稍微認真而不僅僅是熱血地考察自己到底在做些什麼事,妳可能會赫然地發現自己所做的不見得符合於自己想像中自己正在做的。在這裡,我必須去談論一些自由主義式的想法,以便釐清是否有些人以為自己在做的事情其實與她真正希望的恰好處在對立之處。無論我實際上多麼難以喜愛這些自由主義者的任何假定,但這終究是我個人的意見,我們仍要實際去面對這個所有的道德觀都被染上一層自由主義色彩的時代中人們的普遍意見。

  在一些所謂的具有進步色彩或者相信自己有性別意識的人身上,我們注意到一種不誠懇。我們會看到她們在一些在她們看來與她們較為遙遠的議題上面,例如跨性別或不同性傾向的問題時,她們採取一種相對開放的態度,她們表達出自己是明白地支持各種多元的性別、多元的關係、多元的角色。然而當事情發生在她們的周遭時,例如說她的朋友的感情挫折或者某些被明顯放進異性戀框架的事件時,她們的性別圖像瞬間又只有二元。且是不對等的二元,一個扁平化的父權社會裡的二元。在那樣的敘事裡面,同樣的情節根據不同的「所謂生理性別」而被完全地雙重化。這也許一定程度上可以做為補償,或者說,相對於「男性」在整個體系裡面得到的好處,這些事情不足掛齒。然而,將一切恰好落在一男一女的框架裡面的關係都認定為「女性是吃虧的」並進而在一切情況裡以保護的態度對待女性。實際上並不是對父權的一個反擊,而是相反的,是一個強化。我們甚至可以明確地說,在一個二元框架下完全以保護的態度對待女性的「那種所謂的女性主義」,無疑是父權得以維繫的一個最強的左右手(當然,我無論如何並不認為那樣的想法真正地沾到了女性主義的邊,也許幾十年前基於歷史的因素我們必須那樣著手開始從事相關的工作,但今日不應該是這樣)。

  我們完全可以理解為什麼夏教授的一句「不要踩上受害者的位置」會受到無論是保守派或者所謂的進步派的群體撻伐,這乃是因為,所有人,都打從心裡地相信女學生是受害者。當然,這可以是事實,但它絕不會是完整的事實。從諮商或與之有親和力的觀點看來,夏教授的那句話毫無疑問不該這麼說。然而,就「完整地呈現一件事情的真實樣貌以達到更切實的理解」這個目標而言,那樣的想法之基礎是有其價值的。尤其是,如果當事人自身有我們這樣的「旁觀者」、「社會大眾」所沒有認識到的其他的觀點的時候,「不要輕易的把一個人塞到受害者的位置上」,才是給予其尊重的首先要做的事。但我們這個社會從來不願意相信女性的自主權和自主意識,社會從來沒有在哪怕僅只是形上學層次上相信女性具有他們(以那種自由主義式的想法)給定「人」都擁有的「選擇權」。而是,他們毋寧是將女性視為一些只是需要保護的客體,是「掌上明珠」,是一些需要維持其在婚姻市場上價值的「貨物」。對那樣的人來講,女性只要「獻出」過一次性,那就貶值了一次,而我們要去譴責那些「不當奪取者」,就像去懲罰那些森林的盜伐者。就像那種噁心的惡質的譬喻說的那樣:不當開墾「處女地」。以至於有那麼一些噁心的惡劣的人會認為這樣子的加害與被害人的關係天經地義,如果妳「不踩在受害者的位子上」,就是妳的腦子被什麼奇怪的東西荼毒了。那些最為惡劣的人就這麼輕易地相信了新聞與所謂的社會說的話,而輕蔑地「解構」當事人自己的看法。用以去推銷自己的理念以及加深這個社會的刻板印象。

  也許有人會問,難道這是要說,其實沒有人是加害者、沒有人是受害者、沒有人應該被譴責或追究嗎?這倒也不是。而是說,加害者並不只是你以為你看見的那個一個或數個個人,而是一整套的觀念,而這樣的觀念和一些盲目的保護與究責的觀念完全是同一套的。《挪威的森林》裡面永澤的那句「妳無法了解男人的性欲是怎麼回事」,和那些「父親」或「實際之人」所說的「男人都是壞人、都是野獸」都是一個意思。在性乃至於其他的一切人際互動裡面,主動權、侵略性都是控制在男性手中。女性的性慾是不存在的、女性的主體性是不存在的。女性的身體是社會的重要財產,需要受到保護。他們始終相信女性就是那些童話故事裡面被壞人綁架與傷害的公主,而他們自己是英雄和王子。是啊,在你們的夢裡你們守護了、贏回的公主。但在公主看來(她或許從來就不想當什麼公主),不過是從一個囚禁處轉移到了另一個囚禁處。

2017年4月25日 星期二

【時事】討人厭的谷阿莫與好棒噢的文化工業


【討人厭的谷阿莫與好棒噢的文化工業】



  當然,我完全也是不喜歡谷阿莫的。看到他被告的新聞的第一個反應也是跟旁邊的人說:「古阿莫終於被告了,顆顆」。但這是個人好惡的部分。接著我想作為一個議題來談一談。首先,我自己沒看過太多谷阿莫的影片,每次看他的影片基本上都是為了「蒐集資料」。我還記得在他剛竄紅沒多久的時候,新北市文化局曾經想要找他製作「x分鐘閱讀經典」,引發了一些所謂的「文化人」的不滿。為了要恰當的理解這個爭議,我去看了一些他的影片。不喜歡當然不喜歡,不喜歡他的聲調、不喜歡他切入事情的角度、不喜歡他的那種把一個作品很輕易的下結論的做法。但另一個問題是,作為推廣,谷阿莫真的會起負面作用嗎?老實說我不那麼認為。


一、討人厭的谷阿莫


  稍早看了谷阿莫的自陳影片,當然他的辯護其實漏洞不少,但其實也有一些事實在裏面。一部電影兩個小時、一部影集又更長了。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有無數「值得看」的作品,但沒有人有辦法都看。勢必會有人做、甚至是必須要有人做這種「篩選」、「濃縮」。當然,濃縮有很多種作法,例如說義大利國家濃縮咖啡學院就有他們特定要求的濃縮方法。很多人反對的似乎不是「濃縮」,而是討厭谷阿莫的品味(或者認為那根本不是一種品味)。但今天的爭議是著作權法的問題,品味上的差別似乎並不構成他違法。當然,前面那只是表面上,實際上當然不是著作權法的爭議,而品味也不被認為是差異,而是優劣。

  首先,因為事情才爆發沒幾天而已,網路上的相關評論還不算太多。看到最多的是一篇前幾個月的評論,關於谷阿莫以「丹麥女孩」為主題製作的影片。以及一篇標題為「谷阿莫的最大問題是品味低劣」的文章(後面這篇文章裡面可以找到又一篇文章的連結,是支持谷阿莫的,但基本上什麼都沒講,所以就不討論了)。很遺憾的是這兩篇文章對於那個表面上的問題都沒有直接的幫助,但值得慶幸的是,它們帶我們直指了這個問題的核心:「谷阿莫很討厭」。

  為什麼谷阿莫很討厭是重點?第一,谷阿莫為什麼挨告?乍看之下原因很簡單,阿不就片商認為他的影片影響了他們的收益,造成了xx萬的損失。老實說,片商做出這種估計,與其說是在評估損傷,倒不如說他們想從谷阿莫身上削一筆。谷阿莫的頻道目前有將近一百萬人訂閱,要說他的影片有影響力覺得是可以說的。但影響了多少?正面影響或負面影響?這就很難說了。就像谷阿莫的自陳裡面提到的「應該不會有人覺得,看了十分之一到百分之一的原著作,就真的覺得自己看完了原著作了吧?」會因為他的影片就真的對那些相關電影採取相關的評價的人,大概也就是片商原來打算用預告片騙去看電影的人,那麼做為消費者,說不定我們還反而要謝謝谷阿莫幫我們打擊大企業吧。

  第二點,其實還是我最近一直很關注的一個議題,在之前關於PewDiePie的文章裡面已經提到過的,傳統媒體對這些所謂的「新媒體」的敵視。在電影的例子裡面,其實片商也應該心知肚明的是,越來越少人看電影是因為網路上看得到。「因為看了谷阿莫所以不去看電影的人」一定遠少於「因為可以在網路上看所以不去看電影的人」,但網路上的盜版電影有相當程度是免費的,是一些愛好者無償分享的(他們收到的報償常常只是論壇裡一個個「感謝分享」的留言而已)。一方面,谷阿莫有著這些上傳盜版影片和收看盜版影片的人沒有的大量資本可以「賠償」。另一方面,在這個時代裡面,那些網路上的免費影片影響了他們的收入卻幫谷阿莫這樣的人創造了財源。他們無疑會將矛頭指向谷阿莫,哪怕實際上他們的損失根本不源自於他。

  第三,輿論。除了前面提到的「文化人」和「傳統媒體」對網路紅人的不屑之外。「覺醒青年」和「一般民眾」都有相當程度的人對谷阿莫感冒。在那篇批評谷阿莫以「丹麥女孩」為主題的影片的文章中,我們幾乎可以聽到一個憤怒的聲音在指著谷阿莫罵,而且,我完全可以想像到的是,這篇文章的作者完全是帶著憤怒在看谷阿莫的那部影片以至於根本沒搞懂谷阿莫在說什麼。我是先看那篇文章在看谷阿莫的相關影片的,所以點進去之前,我幾乎已經做好了要為谷阿莫的沒有性別意識而憤怒的心理準備。然而,其實那部影片意外的相當普通。例如說文章中提到谷阿莫描述主角是「有病」,但那是在轉述谷阿莫稱為「醫生保守男」、尚不能接受的主角妻子和其他當時的醫生的說法時的用語。而谷阿莫認為承諾不能因為追求自我就放棄掉,這點也被該作者說是「大肆批判」劇中的感情觀。那篇文章的作者寫道:「所以,自不自私、有無毀壞婚姻的承諾,全都不是重點。重點在於關係中的人,彼此是否合意。如果他們都歡喜做、甘願受,到底干谷阿莫什麼事?旁人又何必多嘴?」這樣的批評力道有多弱?大概就跟谷阿莫的評論一樣弱。至於一般民眾的想法:覺得他聲音難聽、很屁孩、臉太白、賺太多錢之類的,討厭他的人我想不會比喜歡他的人少。

  所以,說到底,大家樂於看谷阿莫被告,最主要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大家本來就很討厭他。這是他形象塑造的問題,他自己也要承擔(畢竟他一開始「出道」就是主打屁孩路線,顆顆)。但如果我們把事件裡的這個變元「谷阿莫」拿開,形式地看這件事,那麼,我們還會希望他輸、而電影公司贏嗎?

二、說書、盜版與文化工業

  前面已經提過了,現在實際上有,並且也需要有大量「濃縮作品的作品」。當然,這件事情從古代就有了,例如我們在國文課本裡都會認識的到「昭明文選」就是由南朝蕭統組織文人編纂而成的,該文選包含了大量他們認為值得推薦的詩文作品,而排除掉了其他的一些作品。就詮釋學的觀點而言,這樣的閱讀自然是沒有辦法完整讀到那些詩文真正的意義,而是反而會讀到「主編」蕭統的某些觀點。而在現代,不是作品讀不完,連所謂的「經典」都讀不完(以至於新北市文化局會想找谷阿莫來幫大家介紹了)的時候,自然會出現像谷阿莫的這種「網路說書人」。在這類的人物裏頭,其實我認為谷阿莫所做的影片相對起來反而是對作品的影響較小的。現在網路上出現的大量說書,幾乎都是「正經的」在說書,雖然還是會穿插一些笑話或自己的看法,但總體而言都會盡量「忠於原著」。例如在Pokemon Go流行之後趁勢出現以介紹神奇寶貝出道的「我是RT」和deul link出現之後以介紹遊戲王為主的「老爹講動畫」。他們都確確實實的按照劇情來講一遍發生過了什麼事。相較之下,谷阿莫做的影片,很明顯的不是在介紹那個故事,而是以他自己的觀點去重新處理影片的內容。幾乎所有有判斷力的人都可以知道,那個故事一定不是谷阿莫說的那樣。但其他的網路說書人則是力求清楚、簡潔的講出那些故事的重點。就這點來看,其他的網路說書人的影片在這個爭議裡面應該是更站不住腳(除了沒那麼討人厭之外囉)。

  另外,谷阿莫的另一個幾乎無爭議受到批判的點是:使用盜版影片。在這幾天裡面,出現了這樣的問答:當有一些人說「使用盜版就是不對」時,就會有另一些人回應說「難道你就沒用盜版?」。當然,最快速的反駁意見是「對」,但大多數的人(如果誠實的話)沒辦法這樣回答,而是會轉向另一個回應「問題在於他使用盜版來營利」。這時候會有一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被谷阿莫的論述牽著走回答說「他又沒收觀眾錢,他有收你錢嗎?」。這種我們就暫時不用理他了。但問題是:「為什麼使用盜版沒問題、使用盜版來牟利就有問題?」

  最常看到的一種觀點是:「難免有時候會使用盜版,但也不能那麼大喇喇地」,這就好比「難免有時候會想殺人,但不能那麼大喇喇地」一樣令人滿頭問號。(當然有人會說:「啊,殺人跟用盜版不能類比啦。」也許某些角度下不適合類比,但一件事情有沒有錯我相信不是用「偷偷的和明目張膽的」來區分)另一種觀點是:「其實用盜版都有錯,只是人家沒告你。」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用盜版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對於這個問題,我的立場自然是「使用盜版沒有錯」,甚至,我質疑「盜版」這個概念是不是真的那麼公允。也就是說,我不會在著作權爭議這樣的問題上支持谷阿莫,而是,我質疑「著作權」這樣一種權利到底有何根據?著作權是否保證了少部分的人(這些人裡面少部分是有天分的作者,而大部分是財團、有國家或其他政治勢力支持的研究機構與各種既得利益者)而限制了大部分人的自由與人類社會的發展?

  一個簡單的問題是,為什麼我們使用「盜版」(無論是作品或者程式)?因為我們消費不起。我們並非買不起一張電影票(雖然的確是有人買不起),但「經濟環境」和「社會價值觀」不允許。大多數的人的收入並沒有高到可以滿足自己的娛樂需求而不被冠上「浪費」。一兩個禮拜前全聯老闆就說年輕人愛出國、亂花錢了,而社會上的某種「理性思想」也教導大家「把錢拿來投資自己、拿來培養能力」。資本主義的理想教我們絕不能把錢花在享受上,而是要不斷的累積財富。人們只能轉往免費,而且,我也不認為我們有什麼好的理由對此給予道德譴責。以製作、散佈「盜版品」來抗衡壟斷性高的娛樂工業,說不定反而是應該鼓勵的。不能使用盜版品的道德要求,不只是明顯地限制了中產階級以下的人的娛樂,長遠地看,更會讓文化資本的差異愈加擴大。(這裡我無疑是談得太簡陋了,其背後蘊藏的一個形而上的議題是:自由。但我無論如何不想在這裡談論這個更龐大的主題了。或許之後會有某個機緣談到消費社會、綠色軟體、盜版與自由。)

  最後,我們再回到谷阿莫的影片上。控告谷阿莫的片商除了認為谷阿莫影響了他們的收益之外,還補上了「他的影片把故事說得很無聊」。這個片商所批評的點。正好就是這個對娛樂工業的最大反擊。谷阿莫的影片一開始之所以能夠竄紅,就是因為他直指了當代流行的動作片其實故事非常薄弱,而且結構如出一轍。電影工業不停地在轉動,好萊塢每年推出無數電影,卻有相當多是依循同樣的模式。谷阿莫之所以「有辦法」把故事說得無聊,那是因為那些電影裡面著實地包含了那些老掉牙的東西,只是它們都穿上了絢麗的包裝而已。當然,每個故事都有它獨特且值得一看的地方,但先把每個人的故事都講得一樣的人並不是谷阿莫,而是好萊塢。那篇「谷阿莫的最大問題是品味低劣」的副標題是:「你願意被人用 5 分鐘膚淺的講完一生嗎?」,我倒想問,難道兩小時就夠嗎?難道老套的故事線就真的更能說好任何的故事嗎?你們所謂「品味低廉」的谷阿莫嘲諷了整個文化產業,而那個文化產業,正用著比谷阿莫粗暴百倍的方式決定著所有人的品味。



相關資料:


谷阿莫的自陳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icUXwJRaXQ


酸青週記》谷阿莫的五分鐘看《丹麥女孩》:又是懂得笑就不會恨?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615067


谷阿莫的最大問題是品味低劣──你願意被人用 5 分鐘膚淺的講完一生嗎? https://buzzorange.com/2017/04/25/amogood-film-critic/


找谷阿莫5分鐘看經典小說?楊照:別摧殘文化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18/612475/

(原來是楊照啊,看那個口氣我還以為是李家同呢)


2017年4月22日 星期六

【雜文】碎

  很久沒有寫「日記」。其實這樣說也是不準確的,雖然無論任何的話(如果有想要說出什麼)都會是不準確的。但仍是會有差異,就像某種分析哲學式的「如果那是這個意思的話則……,另一個意思的話則……」。這毋寧是某種我喜歡實用主義而討厭分析哲學的地方,即便他們「在實用主義意義上」幾乎可以說是一樣的。然而當然有所不同。

  之所以覺得應該還是要來寫一下日常的一些事情。居然是因為某種紀錄式的原因,聯賽裡面拿到二位數。不管怎麼說,能拿到十分(但記錄上面好像是八分,懷疑起是否大腦的自我美化機制竄改了記憶)畢竟是件值得開心的事情。上次的比賽裡面有機會拿到但卻下半場都沒上,沒有的事情就是誰也說不準,這種在籃球場上就會理解的道理在其他的事務上卻是不見得能接受。我們毋寧喜歡規則明確。但即便如此,仍要去抗爭某些已經乍看之下明確的道理。某種規則的抗爭,毋寧是沒有真正的道理而僅只是鬥爭而已。我仍舊難以接受那些道德優越者,我們深知目前限制人們的規則不一定對,但不代表你的規則能更好。

  最近一直想起她。該怎麼說,或許是前陣子,這一兩個月裡面漸漸真的習慣了沒有她。但仍舊是,只要一個人的時候,還是沒有辦法不去想起來。還是不禁會覺得「如果當時……」。總之很明白那裏是困難的。但卻難以放下,從來不知道何謂「真正重要的事」,也許一切最後會如此難堪,是某種自我保護機制的交錯。自然界為了所謂的「健康」,寧願剝奪愛與樂趣。這就是宇宙的奧秘。這就是成長。

  大部分最近的時間花在娛樂上,還有一部分的金錢。一定程度下,早就已經對完成研究所學業或者成為教授這些有的沒的事情厭倦。又或者說我從來沒有真的喜歡過或夢想過這些,而只是被「現實沖昏頭」(那樣的現實無非是幼稚的浪漫的產物)。所謂的真正的腳踏實地的,終究是理想性的東西。一個有靈魂的人終究只能做自己當下感興趣的事。至於外在激發的可能?毋寧也是內在的,如果我們能有意義地做出這樣的區分。

  當然,所謂的只要願意可以很快寫完大綱甚至論文大抵上我還是相信的,但我越來越懷疑我是否真的會願意投身於此。當然,最終來說都會去做,只要有某個(甚至是人生這樣維度)期限,人都必須以一個「職員」式的存有去完成那些什麼。當然其實沒有什麼真正會被完成,也沒有任何一秒的浪費時間會真正空虛。總會被某種「意義的乙太」所填滿。否則,只要我們的關於意義的物理學還沒有演進到可以無需介質的傳遞,一但有一瞬間「無聊」,整個世界就塌陷。有一次極度無助的經驗,她在身邊,但我感到無比寂寞。我完全地明白到,「世界上還有其他的(所謂)生命」,在我的眼睛與耳朵的範圍之外仍有故事在發生、仍有星球在運行。一種嘔吐感,我認為嘔吐比噁心更貼切。噁心就像理型一樣虛幻。嘔吐長在喉嚨上,然後跌到地上。Physical,這樣很好。而且很現代、很美國。

  前幾年一直有整理所有文章的想法。當然更準確的語言說起來,並不是以文章來看待,而是「文料」。就像RY說的:蓋房子的磚頭。她說當然會有很多用不到的,(「但它們會以不同形式發揮作用」,我懂得這樣的話,但其實我們終究不明白那是什麼意義),但我們無法不覺得可惜,因為我們非常貧窮。這無非也是一些情感上的敗筆,也就是珍惜,一旦珍惜就無法揮霍。把食物擺到都過期了,酸臭了。甚至連房子都酸臭了。這麼一來的話,房子會搬家、食物則連螞蟻都更比你懂得其價值。我們應該要去使用與丟棄所有,這才是正確地理解到物質與理解到擁有。我無非是把黑格爾跟張懸的思想讀在一起了。就像那些一邊讀《猜火車》一邊讀張愛玲導致意志破裂的時候。我們有八千萬個因果上的點,如果一個不這麼踩下去,一切早就更美好了。

  還是需要像這樣某種破碎的、幽微的埋怨來讓世界運轉,你希望有人懂你卻沒有真的希望有人懂你在說什麼。就像我們都嚮往自我毀滅時被拯救、真正的犯錯又真正的被原諒、自由地選擇自己受到的壓迫與束縛、痛苦的時候能快樂、一個人安靜地被擁抱著……

  到底說來人需要救贖。但救贖終究來說沒有用。所以人其實只需要自己。但當然我們無時無刻不在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