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5日 星期二

【時事】討人厭的谷阿莫與好棒噢的文化工業


【討人厭的谷阿莫與好棒噢的文化工業】



  當然,我完全也是不喜歡谷阿莫的。看到他被告的新聞的第一個反應也是跟旁邊的人說:「古阿莫終於被告了,顆顆」。但這是個人好惡的部分。接著我想作為一個議題來談一談。首先,我自己沒看過太多谷阿莫的影片,每次看他的影片基本上都是為了「蒐集資料」。我還記得在他剛竄紅沒多久的時候,新北市文化局曾經想要找他製作「x分鐘閱讀經典」,引發了一些所謂的「文化人」的不滿。為了要恰當的理解這個爭議,我去看了一些他的影片。不喜歡當然不喜歡,不喜歡他的聲調、不喜歡他切入事情的角度、不喜歡他的那種把一個作品很輕易的下結論的做法。但另一個問題是,作為推廣,谷阿莫真的會起負面作用嗎?老實說我不那麼認為。


一、討人厭的谷阿莫


  稍早看了谷阿莫的自陳影片,當然他的辯護其實漏洞不少,但其實也有一些事實在裏面。一部電影兩個小時、一部影集又更長了。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有無數「值得看」的作品,但沒有人有辦法都看。勢必會有人做、甚至是必須要有人做這種「篩選」、「濃縮」。當然,濃縮有很多種作法,例如說義大利國家濃縮咖啡學院就有他們特定要求的濃縮方法。很多人反對的似乎不是「濃縮」,而是討厭谷阿莫的品味(或者認為那根本不是一種品味)。但今天的爭議是著作權法的問題,品味上的差別似乎並不構成他違法。當然,前面那只是表面上,實際上當然不是著作權法的爭議,而品味也不被認為是差異,而是優劣。

  首先,因為事情才爆發沒幾天而已,網路上的相關評論還不算太多。看到最多的是一篇前幾個月的評論,關於谷阿莫以「丹麥女孩」為主題製作的影片。以及一篇標題為「谷阿莫的最大問題是品味低劣」的文章(後面這篇文章裡面可以找到又一篇文章的連結,是支持谷阿莫的,但基本上什麼都沒講,所以就不討論了)。很遺憾的是這兩篇文章對於那個表面上的問題都沒有直接的幫助,但值得慶幸的是,它們帶我們直指了這個問題的核心:「谷阿莫很討厭」。

  為什麼谷阿莫很討厭是重點?第一,谷阿莫為什麼挨告?乍看之下原因很簡單,阿不就片商認為他的影片影響了他們的收益,造成了xx萬的損失。老實說,片商做出這種估計,與其說是在評估損傷,倒不如說他們想從谷阿莫身上削一筆。谷阿莫的頻道目前有將近一百萬人訂閱,要說他的影片有影響力覺得是可以說的。但影響了多少?正面影響或負面影響?這就很難說了。就像谷阿莫的自陳裡面提到的「應該不會有人覺得,看了十分之一到百分之一的原著作,就真的覺得自己看完了原著作了吧?」會因為他的影片就真的對那些相關電影採取相關的評價的人,大概也就是片商原來打算用預告片騙去看電影的人,那麼做為消費者,說不定我們還反而要謝謝谷阿莫幫我們打擊大企業吧。

  第二點,其實還是我最近一直很關注的一個議題,在之前關於PewDiePie的文章裡面已經提到過的,傳統媒體對這些所謂的「新媒體」的敵視。在電影的例子裡面,其實片商也應該心知肚明的是,越來越少人看電影是因為網路上看得到。「因為看了谷阿莫所以不去看電影的人」一定遠少於「因為可以在網路上看所以不去看電影的人」,但網路上的盜版電影有相當程度是免費的,是一些愛好者無償分享的(他們收到的報償常常只是論壇裡一個個「感謝分享」的留言而已)。一方面,谷阿莫有著這些上傳盜版影片和收看盜版影片的人沒有的大量資本可以「賠償」。另一方面,在這個時代裡面,那些網路上的免費影片影響了他們的收入卻幫谷阿莫這樣的人創造了財源。他們無疑會將矛頭指向谷阿莫,哪怕實際上他們的損失根本不源自於他。

  第三,輿論。除了前面提到的「文化人」和「傳統媒體」對網路紅人的不屑之外。「覺醒青年」和「一般民眾」都有相當程度的人對谷阿莫感冒。在那篇批評谷阿莫以「丹麥女孩」為主題的影片的文章中,我們幾乎可以聽到一個憤怒的聲音在指著谷阿莫罵,而且,我完全可以想像到的是,這篇文章的作者完全是帶著憤怒在看谷阿莫的那部影片以至於根本沒搞懂谷阿莫在說什麼。我是先看那篇文章在看谷阿莫的相關影片的,所以點進去之前,我幾乎已經做好了要為谷阿莫的沒有性別意識而憤怒的心理準備。然而,其實那部影片意外的相當普通。例如說文章中提到谷阿莫描述主角是「有病」,但那是在轉述谷阿莫稱為「醫生保守男」、尚不能接受的主角妻子和其他當時的醫生的說法時的用語。而谷阿莫認為承諾不能因為追求自我就放棄掉,這點也被該作者說是「大肆批判」劇中的感情觀。那篇文章的作者寫道:「所以,自不自私、有無毀壞婚姻的承諾,全都不是重點。重點在於關係中的人,彼此是否合意。如果他們都歡喜做、甘願受,到底干谷阿莫什麼事?旁人又何必多嘴?」這樣的批評力道有多弱?大概就跟谷阿莫的評論一樣弱。至於一般民眾的想法:覺得他聲音難聽、很屁孩、臉太白、賺太多錢之類的,討厭他的人我想不會比喜歡他的人少。

  所以,說到底,大家樂於看谷阿莫被告,最主要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大家本來就很討厭他。這是他形象塑造的問題,他自己也要承擔(畢竟他一開始「出道」就是主打屁孩路線,顆顆)。但如果我們把事件裡的這個變元「谷阿莫」拿開,形式地看這件事,那麼,我們還會希望他輸、而電影公司贏嗎?

二、說書、盜版與文化工業

  前面已經提過了,現在實際上有,並且也需要有大量「濃縮作品的作品」。當然,這件事情從古代就有了,例如我們在國文課本裡都會認識的到「昭明文選」就是由南朝蕭統組織文人編纂而成的,該文選包含了大量他們認為值得推薦的詩文作品,而排除掉了其他的一些作品。就詮釋學的觀點而言,這樣的閱讀自然是沒有辦法完整讀到那些詩文真正的意義,而是反而會讀到「主編」蕭統的某些觀點。而在現代,不是作品讀不完,連所謂的「經典」都讀不完(以至於新北市文化局會想找谷阿莫來幫大家介紹了)的時候,自然會出現像谷阿莫的這種「網路說書人」。在這類的人物裏頭,其實我認為谷阿莫所做的影片相對起來反而是對作品的影響較小的。現在網路上出現的大量說書,幾乎都是「正經的」在說書,雖然還是會穿插一些笑話或自己的看法,但總體而言都會盡量「忠於原著」。例如在Pokemon Go流行之後趁勢出現以介紹神奇寶貝出道的「我是RT」和deul link出現之後以介紹遊戲王為主的「老爹講動畫」。他們都確確實實的按照劇情來講一遍發生過了什麼事。相較之下,谷阿莫做的影片,很明顯的不是在介紹那個故事,而是以他自己的觀點去重新處理影片的內容。幾乎所有有判斷力的人都可以知道,那個故事一定不是谷阿莫說的那樣。但其他的網路說書人則是力求清楚、簡潔的講出那些故事的重點。就這點來看,其他的網路說書人的影片在這個爭議裡面應該是更站不住腳(除了沒那麼討人厭之外囉)。

  另外,谷阿莫的另一個幾乎無爭議受到批判的點是:使用盜版影片。在這幾天裡面,出現了這樣的問答:當有一些人說「使用盜版就是不對」時,就會有另一些人回應說「難道你就沒用盜版?」。當然,最快速的反駁意見是「對」,但大多數的人(如果誠實的話)沒辦法這樣回答,而是會轉向另一個回應「問題在於他使用盜版來營利」。這時候會有一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被谷阿莫的論述牽著走回答說「他又沒收觀眾錢,他有收你錢嗎?」。這種我們就暫時不用理他了。但問題是:「為什麼使用盜版沒問題、使用盜版來牟利就有問題?」

  最常看到的一種觀點是:「難免有時候會使用盜版,但也不能那麼大喇喇地」,這就好比「難免有時候會想殺人,但不能那麼大喇喇地」一樣令人滿頭問號。(當然有人會說:「啊,殺人跟用盜版不能類比啦。」也許某些角度下不適合類比,但一件事情有沒有錯我相信不是用「偷偷的和明目張膽的」來區分)另一種觀點是:「其實用盜版都有錯,只是人家沒告你。」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用盜版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對於這個問題,我的立場自然是「使用盜版沒有錯」,甚至,我質疑「盜版」這個概念是不是真的那麼公允。也就是說,我不會在著作權爭議這樣的問題上支持谷阿莫,而是,我質疑「著作權」這樣一種權利到底有何根據?著作權是否保證了少部分的人(這些人裡面少部分是有天分的作者,而大部分是財團、有國家或其他政治勢力支持的研究機構與各種既得利益者)而限制了大部分人的自由與人類社會的發展?

  一個簡單的問題是,為什麼我們使用「盜版」(無論是作品或者程式)?因為我們消費不起。我們並非買不起一張電影票(雖然的確是有人買不起),但「經濟環境」和「社會價值觀」不允許。大多數的人的收入並沒有高到可以滿足自己的娛樂需求而不被冠上「浪費」。一兩個禮拜前全聯老闆就說年輕人愛出國、亂花錢了,而社會上的某種「理性思想」也教導大家「把錢拿來投資自己、拿來培養能力」。資本主義的理想教我們絕不能把錢花在享受上,而是要不斷的累積財富。人們只能轉往免費,而且,我也不認為我們有什麼好的理由對此給予道德譴責。以製作、散佈「盜版品」來抗衡壟斷性高的娛樂工業,說不定反而是應該鼓勵的。不能使用盜版品的道德要求,不只是明顯地限制了中產階級以下的人的娛樂,長遠地看,更會讓文化資本的差異愈加擴大。(這裡我無疑是談得太簡陋了,其背後蘊藏的一個形而上的議題是:自由。但我無論如何不想在這裡談論這個更龐大的主題了。或許之後會有某個機緣談到消費社會、綠色軟體、盜版與自由。)

  最後,我們再回到谷阿莫的影片上。控告谷阿莫的片商除了認為谷阿莫影響了他們的收益之外,還補上了「他的影片把故事說得很無聊」。這個片商所批評的點。正好就是這個對娛樂工業的最大反擊。谷阿莫的影片一開始之所以能夠竄紅,就是因為他直指了當代流行的動作片其實故事非常薄弱,而且結構如出一轍。電影工業不停地在轉動,好萊塢每年推出無數電影,卻有相當多是依循同樣的模式。谷阿莫之所以「有辦法」把故事說得無聊,那是因為那些電影裡面著實地包含了那些老掉牙的東西,只是它們都穿上了絢麗的包裝而已。當然,每個故事都有它獨特且值得一看的地方,但先把每個人的故事都講得一樣的人並不是谷阿莫,而是好萊塢。那篇「谷阿莫的最大問題是品味低劣」的副標題是:「你願意被人用 5 分鐘膚淺的講完一生嗎?」,我倒想問,難道兩小時就夠嗎?難道老套的故事線就真的更能說好任何的故事嗎?你們所謂「品味低廉」的谷阿莫嘲諷了整個文化產業,而那個文化產業,正用著比谷阿莫粗暴百倍的方式決定著所有人的品味。



相關資料:


谷阿莫的自陳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icUXwJRaXQ


酸青週記》谷阿莫的五分鐘看《丹麥女孩》:又是懂得笑就不會恨?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615067


谷阿莫的最大問題是品味低劣──你願意被人用 5 分鐘膚淺的講完一生嗎? https://buzzorange.com/2017/04/25/amogood-film-critic/


找谷阿莫5分鐘看經典小說?楊照:別摧殘文化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18/612475/

(原來是楊照啊,看那個口氣我還以為是李家同呢)


2017年4月22日 星期六

【雜文】碎

  很久沒有寫「日記」。其實這樣說也是不準確的,雖然無論任何的話(如果有想要說出什麼)都會是不準確的。但仍是會有差異,就像某種分析哲學式的「如果那是這個意思的話則……,另一個意思的話則……」。這毋寧是某種我喜歡實用主義而討厭分析哲學的地方,即便他們「在實用主義意義上」幾乎可以說是一樣的。然而當然有所不同。

  之所以覺得應該還是要來寫一下日常的一些事情。居然是因為某種紀錄式的原因,聯賽裡面拿到二位數。不管怎麼說,能拿到十分(但記錄上面好像是八分,懷疑起是否大腦的自我美化機制竄改了記憶)畢竟是件值得開心的事情。上次的比賽裡面有機會拿到但卻下半場都沒上,沒有的事情就是誰也說不準,這種在籃球場上就會理解的道理在其他的事務上卻是不見得能接受。我們毋寧喜歡規則明確。但即便如此,仍要去抗爭某些已經乍看之下明確的道理。某種規則的抗爭,毋寧是沒有真正的道理而僅只是鬥爭而已。我仍舊難以接受那些道德優越者,我們深知目前限制人們的規則不一定對,但不代表你的規則能更好。

  最近一直想起她。該怎麼說,或許是前陣子,這一兩個月裡面漸漸真的習慣了沒有她。但仍舊是,只要一個人的時候,還是沒有辦法不去想起來。還是不禁會覺得「如果當時……」。總之很明白那裏是困難的。但卻難以放下,從來不知道何謂「真正重要的事」,也許一切最後會如此難堪,是某種自我保護機制的交錯。自然界為了所謂的「健康」,寧願剝奪愛與樂趣。這就是宇宙的奧秘。這就是成長。

  大部分最近的時間花在娛樂上,還有一部分的金錢。一定程度下,早就已經對完成研究所學業或者成為教授這些有的沒的事情厭倦。又或者說我從來沒有真的喜歡過或夢想過這些,而只是被「現實沖昏頭」(那樣的現實無非是幼稚的浪漫的產物)。所謂的真正的腳踏實地的,終究是理想性的東西。一個有靈魂的人終究只能做自己當下感興趣的事。至於外在激發的可能?毋寧也是內在的,如果我們能有意義地做出這樣的區分。

  當然,所謂的只要願意可以很快寫完大綱甚至論文大抵上我還是相信的,但我越來越懷疑我是否真的會願意投身於此。當然,最終來說都會去做,只要有某個(甚至是人生這樣維度)期限,人都必須以一個「職員」式的存有去完成那些什麼。當然其實沒有什麼真正會被完成,也沒有任何一秒的浪費時間會真正空虛。總會被某種「意義的乙太」所填滿。否則,只要我們的關於意義的物理學還沒有演進到可以無需介質的傳遞,一但有一瞬間「無聊」,整個世界就塌陷。有一次極度無助的經驗,她在身邊,但我感到無比寂寞。我完全地明白到,「世界上還有其他的(所謂)生命」,在我的眼睛與耳朵的範圍之外仍有故事在發生、仍有星球在運行。一種嘔吐感,我認為嘔吐比噁心更貼切。噁心就像理型一樣虛幻。嘔吐長在喉嚨上,然後跌到地上。Physical,這樣很好。而且很現代、很美國。

  前幾年一直有整理所有文章的想法。當然更準確的語言說起來,並不是以文章來看待,而是「文料」。就像RY說的:蓋房子的磚頭。她說當然會有很多用不到的,(「但它們會以不同形式發揮作用」,我懂得這樣的話,但其實我們終究不明白那是什麼意義),但我們無法不覺得可惜,因為我們非常貧窮。這無非也是一些情感上的敗筆,也就是珍惜,一旦珍惜就無法揮霍。把食物擺到都過期了,酸臭了。甚至連房子都酸臭了。這麼一來的話,房子會搬家、食物則連螞蟻都更比你懂得其價值。我們應該要去使用與丟棄所有,這才是正確地理解到物質與理解到擁有。我無非是把黑格爾跟張懸的思想讀在一起了。就像那些一邊讀《猜火車》一邊讀張愛玲導致意志破裂的時候。我們有八千萬個因果上的點,如果一個不這麼踩下去,一切早就更美好了。

  還是需要像這樣某種破碎的、幽微的埋怨來讓世界運轉,你希望有人懂你卻沒有真的希望有人懂你在說什麼。就像我們都嚮往自我毀滅時被拯救、真正的犯錯又真正的被原諒、自由地選擇自己受到的壓迫與束縛、痛苦的時候能快樂、一個人安靜地被擁抱著……

  到底說來人需要救贖。但救贖終究來說沒有用。所以人其實只需要自己。但當然我們無時無刻不在依賴。

2017年4月14日 星期五

【時事】PewDiePie、以及其他一些關於納粹符號的爭議

  在開始這個討論之前,我們其實需要知道一個結論,那就是:這個社會有些問題。我相信大家是知道的,這個社會些問題。在這個議題裡面,最核心的大概是三個問題:使用納粹符號(或其他「不合適」的符號)的問題、媒體的問題、與新舊世代的問題。雖然說根據「距離」,無論是時間上或是空間上,或許應該主要是討論雄中的事件,然而在那之前,我認為需要先考慮一個在「現象上」可能更為重要的事件,關於PewDiePie的事情。我並不知道寫到最後這篇文章會變得怎麼樣,我通常是一邊寫才比較能一邊思考事情的。但我希望最後能論證出來這些有相似處境的事件之中的一些差異,並且說明這些事情(至少包括PewDiePie、雄中和光復)由於意圖上的不同,如何地應該受到不一樣的評價。

一、 PewDiePie風波

(1)實際的事件

  首先,我們知道「反轉的卍字號」、舉起手的敬禮、當時的軍歌以及希勒勒的影像都被歸類於所謂的「納粹符號」。縱然這是再怎麼「受爭議」的符號,當我們看或聽一個符號的時候,必定不是單純的視網膜影像或音波的接收,而是去掌握一個意義。而那個意義並不是一個懸浮在空中的意義,而是身處在句子中、有其脈絡的意義。我們不會因為提到開膛手傑克而被認為是殺人魔,但似乎提到希特勒的時候會有所不同。當然,事實上,不只有提到希特勒會有這種風險,提到其他的一些被西方國家不喜歡的人物的時候都有這種疑慮,但納粹在其中特別嚴重。這裡我沒有打算討論納粹為什麼被那麼樣特別地看待,或者討論為什麼使用「蔣先生」的符號就比較不嚴重,這顯然與某些「世界史的脈絡」有關,但暫且不論這有沒有道理。我們關心的是「為什麼有一些符號不能使用?」、「為什麼有一些會冒犯人的玩笑不能開(而另外一些可以)?」這是一個議題,有些人曾經試圖諷刺過這個議題,或者挑戰這個議題。例如說查理周刊的事件。說真的,我一點都不支持查理周刊,我並不認為那是言論自由和宗教尊重的衝突。明顯地,歧視與不尊重是事實的時候,問題並不出在言論,你應該直接去討論我們有沒有歧視和不尊重的自由。除非你認為你只是一個言論機器,沒有思想的言論機器,或者更極端一點,沒有思想的「表達機器」。而這個「表達機器」的問題,正是PewDiePie這次事件的其中一個問題點。

  我們首先來看這次PewDiePie的風波是什麼。我相信這不是所有人都有注意到的新聞,我也是這幾天雄中的事情發生之後才注意到。那就是PewDiePie,youtube上的第一紅人,因為在影片中有不當的訊息,被指認為是反猶太分子。使得迪士尼撤銷與他的合作、也使得Google取消對他的頻道的推薦。並且,大家喜愛的J.K.羅琳(現在看到JK都會以為是女高中生,但這不重要)也落井下石地發布了相關的指控。我們先不管這件事跟羅琳到底有什麼關係,我們大家都會在網路上看了新聞就隨便轉發跟發表言論,這很人性,沒什麼。即便你是一個公眾人物,或者有聲望的暢銷小說作家,這也沒什麼,的吧。求證?開玩笑,華爾街日報耶?怎麼可能錯?

  當然,如果我們什麼事情都是看報紙才知道,那大概我們也會相信PewDiePie有納粹傾向,畢竟,他是個白人,而且現在右派興起,所以無需查證也可以很合理的相信他是納粹。雖然羅琳自己也是個白人,所以她不太適合用上面這個簡單論證。這是現在的閱聽人與媒體之間的關係的第一個問題,資訊量太大了,根本沒有人有辦法一一去查證。那些批判PewDiePie的人關注這個議題嗎?不。他們只是一些跟著罵的酸民,或者一些跟著罵的羅琳。如果我們有自己去看過那部被華爾街日報的記者截圖來用的影片,我們完全可以知道PewDiePie(至少在意圖上)並不是在宣揚反猶思想。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是去批評他「開了太過分的玩笑」或者「用不恰當的方式諷刺」,這個批評毫無疑問是可行的。然而,華爾街日報的記者卻指稱PewDiePie「宣揚」或「發表」反猶思想,指稱他「是反猶分子」。這是一種人身攻擊,是一種毀謗,而他們這麼做的方式當然是媒體一貫的作風──斷章取義。

(2)不實的指控

  在原來的影片中,PewDiePie注意到一個網站「Fiverr」,這是一個花(至少)五美元來讓別人替你做事的網站。例如說請求設計一個簡單的logo、用程式作圖、幫你唱生日快樂歌或者拍影片表達任何的訊息。PewDiePie嘗試性地使用了這個網站上的功能,他選了幾個他覺得有趣的「商品」,例如說讓一個人教他用希伯來文唱歌(當然他後來覺得很無聊)、讓人幫他作圖等等,以及,一個最使得爭議發生的活動。他讓兩個自稱願意寫上任何訊息跳舞的印度人寫上了「猶太人都去死」。而令他訝異的是,幾天後,他們真的做了一段影片,一邊笑著一邊拿著「猶太人去死」的字條跳舞。說真的,這並不好笑,而PewDiePie在影片中也絲毫沒有表現出「覺得有趣」的樣子,而是表現出震驚、訝異甚至不安。並且馬上道歉,並語重心長地表示他沒有想到這兩個人會真的做(因為事實上他開的其他幾個玩笑中,有些就因為當事人覺得不適當而被否決了),也表示他應該負一部份的責任。也很明確地說出他覺得感覺不好、並不自豪於做了這件事,也說明他沒有反猶思想,並對媒體說不要對此做文章。當然,媒體毫無疑問的是對此做文章了,而且是以PewDiePie沒有料想到的規模來做文章。當然,這是他沒有想到的,否則他應該不會打算做出並上傳這個影片的。是的,這不是一部直播影片,他面對的不是一個突發狀況,他可以選擇不上傳這個影片的(如果我們暫時放下關於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哲學討論),然而他卻上傳了,也就是說,他是準備好為他的「不當玩笑」面對一些責難。然而,他之後遭受到的,是公平的嗎?或者以一種公民課本的方式來問:是符合比例的嗎?

  如果我們能同意華爾街日報對他的報導是不公平的,至少,用「某個符號來做諷刺或開玩笑」和「宣揚一種理念」是截然不同的。然而為什麼華爾街日報要這麼做?其實傳統媒體與PewDiePie的互相批評已經不是新聞。無論是新聞報導或者電視節目主持人都經常顯露對這些youtuber的不滿與鄙視,而作為收視與收益最高的PewDiePie往往成為箭靶。這些「網路紅人」的興起對於逐漸沒落的傳統媒體的影響不用說,而這個傳統媒體透過他們現有的資源來毀謗或影響這些網路紅人的情況也是屢見不顯。而這一次,幾乎可以說是故意找碴,並且成功地讓很多人相信了他們的報導。然而,相反地,他們幾乎可以說是瓦解了「所謂的年輕世代」對這些傳統媒體的最後的信賴。年輕世代已經越來越不看電視了,而在這個議題上,支持PewDiePie的youtuber壓倒性地多。傳統媒體的這些攻擊,無疑讓觀看兩種不同媒體的兩個世代的分裂愈加明顯。當然,這種兩個世代的分裂我們在越來越多地方看到,而分裂的兩種媒體正好就是導致這種情況更加嚴重的元凶之一。

  對於華爾街日報的行為我們事實上可以多說一點,報導所指控的是「PewDiePie是反猶分子,因此迪士尼終止跟他的合作」,然而對迪士尼而言,「他玩笑開過了頭,踰越了不該跨越的界線。」,事實上與其說華爾街日報不能用迪士尼的回應作為證據來指控他是反猶分子,甚至,無疑是媒體拿著這些他們所謂的「證據」迫使Google和迪士尼這些公司和他劃清界線。至於華德迪士尼本人反猶的傳聞,卻彷彿藉由這次切割而讓迪士尼公司完全洗白了……


二、 事件的比較

  如果我們把關於媒體刻意的抹黑放在一邊,暫且回到PewDiePie所做的這件事情本身:「用仇恨的字眼(當然,反猶的仇恨字眼尤其被認為嚴重)來諷刺資本主義社會和這個資本主義網站的這種『用五美元替你做任何事』的問題」本身是不是恰當的?事實上,這個問題PewDiePie想必是思考過。當然,他對於這些言論的「審核標準」比許多人來得寬鬆,而且他也就是在這種「無禮」、「挑戰」的形象裡面獲得廣大的人氣與收益。所以他是比較容易會認為這樣做是ok的。所以他才會做出這個影片。而就他自己所謂「應該要負一部分責任」看來,他似乎是認為,這件事情的另一部分責任在於那兩個真的不知輕重地作出這件事的人,甚至是這個荒謬的網站(乃至於這個荒謬的資本主義社會)。我不能保證PewDiePie的批判性到哪樣的程度,但從他過去的很多對媒體亂象等事的批判來看,他並非「長輩們」看到的那樣只是一個瘋瘋癲癲鬼吼鬼叫的怪人。

  然而,對於事件裡面的那兩個印度人呢?當事件爆發之後,他們的Fiverr被停權了,但並沒有像PewDiePie受到那麼大的風波影響。一方面是他們本來就「比較小咖」,沒有太多東西可以失去,但另一方面,對他們而言,他們無疑就是我前面提到的「表達機器」。他們就只是受雇去做那些別人要他們做的事而已。當然,PewDiePie並沒有叫他們如此嬉鬧地做(但如果他們換一種表達方式,兇惡地表達,那或許會更糟),但他們的確是受雇於人。也就是說,他們做的事情其實就是納粹德國的人做的事情:「受雇於人、傷害猶太人」。對此,雖然說那也許不是PewDiePie的本意,但他的確「指使人散布反猶言論」。用這樣的極端方式來諷刺是否合適我們尚沒有辦法知道,但就我們目前所知的,他並沒有成功,而是引發了另外的爭議。

  從意圖來看,雄中的學生透過納粹符號來類比、指控特定的人用獨裁的手段干涉學生自治。這樣的使用當然不是在宣揚納粹符號,然而,他們事實上是在強化仇恨與刻板印象。(這件事情PewDiePie也做過,他用納粹形象來指控youtube的獨裁)然而這樣的事情卻不那麼傷害大眾的情感,因為他們是在一個「合宜的二元論框架」下使用這些符號,「納粹」=「獨裁」=「壞人」,所以用納粹批判人沒有關係。或者像網路上三不五時出現的,以希特勒的電影畫面來講各種事情的影片,同樣在那個框架裡面,由於是醜化所以沒有關係。或者像亞當山德勒的B級電影「魔鬼接班人」裡面希特勒出現在地獄裡,被懲罰「把榴槤塞進屁眼」這樣的事情都沒有關係。因為是醜化希特勒。或者,我們熟知的各種對金正恩的醜化、電影中對中東伊斯蘭信徒的醜化等。然而,這種行為不算是散布仇恨嗎?還是,只要仇恨的對象「正確」,我們就可以,甚至被鼓勵散布仇恨?我們依然還記得鄭捷的事件之後,「鄭捷粉絲團」被關了又開、開了又關,粉絲團被檢舉下架之外,架設粉絲團的人還被警方調查IP,帶回警局。而「鄭捷去死」、「鄭捷粉絲團團長該被捅看看」這類的粉絲頁則是至今還存在,並且都有百人以上按讚。我嘗試檢舉過這是仇恨言論,但當然是失敗了。「對壞人的仇恨不是仇恨,或者是合理的仇恨」人們似乎普遍接受這點,甚至到了一個極端的程度:「你不可以對壞人不仇恨」,例如說小燈泡的母親被罵得多難聽我們就不用多談了,而前陣子因納粹符號受到爭議的光復中學事件也是這樣。

  為什麼光復中學的學生辦納粹?因為納粹有紀律、忠誠、制服整齊鼻挺、而且強而有力。而這些特質,正好就是學校以及整個社會所教育以及所喜歡的特質。學校裡面有朝會、有教官、有制服,並且宣揚對學校的認同感等。這些想法無疑在學生的心中留下了訊息。為什麼他們要扮納粹?因為他們參與的活動正是在要求他們整齊、有紀律而且有向心力的贏得比賽。而納粹,在他們的眼中,的確表現了這些特質。而事實上,納粹的軍隊在當時的確也給人過這種形象。光復中學的學生的確沒有意識到納粹大屠殺在歷史中的嚴重性,但他們呈現的是納粹的另一面。納粹的確是有他們符合這個社會價值觀的一面,然而在上面的那種「合宜的二元論框架」下,納粹只能是惡的,只能是平面的惡徒,而不能是功過參半的團體。就像對一些舊國民黨威權統治的支持者而言,兩蔣無疑要擺在善的那一邊,所以不可能是殺人魔。然而這樣的想法難道是對的嗎?納粹全盤錯、蔣家全盤對?這樣的想法顯然是荒唐的,但卻仍是諸多人在這些議題上所接受的。

  雄中學生、光復學生、PewDiePie以及許多「年輕人」(例如說另一個youtuber,KSI,他的影片中有大量的種族歧視玩笑,而他所挑戰的底線隱含的是另一個議題:「是否受歧視的族群就可以開種族歧視玩笑?」例如「黑人可以說” Nigger”嗎?」)沒有經歷過那個種族大屠殺的年代,所以這個嚴重性對他們而言是空洞的,只是表現為禁忌的詞彙與禁忌的話題,如光復中學學生在道歉聲明中所表達的:「以後不會再碰觸有爭議的議題」。如果我們僅僅在言論上管控,而不是真正去討論那些事情的意義,那麼這樣的事情只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在這個川普、柯文哲能夠贏得選舉和民心的時代,他們帶有歧視與威權的思想能被指認為「僅僅是失言」的時代。在查理周刊的問題被認為是一個「言論自由受打壓」的問題的時代。在宗教人士被羞辱還有一大堆然會護航說「那不算歧視」的時代。認為這些事情有可能被改變或許是樂觀到可笑的吧。





相關新聞太多,就不一一列出了,以下PewDiePie風波相關影片:

http://hornydragon.blogspot.com/2017/01/fiverr.html
引起爭議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uKpySvgBbM
第一次回應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Jwa828VBfQ
第二次回應,對記者的指控

2017年4月4日 星期二

【雜文】關於通識(2):通識作為共同必修

  然而事實上,通識是什麼?當我們已經如此習以為常地區分出主科與非主科的時候。通識無疑就是非主科中的非主科,對於那些上學是為了拚學歷、名次好才能保送上研究所的學生而言,最好的通識就是又甜又涼(如果還能學到東西當然也不賴,但能不用去上更好)。而如果這種對通識的想法並不恰當,那麼怎樣才是恰當?

  如果,我們將通識教育當成是全體學生的共同必修呢?我們來看看那些被列為全體學生共同必修的課是什麼?以清大大學部來說,大學中文、大一英文、大一體育。而研究生則是零學分的「研究倫理線上課程」。我們先來看看研究論理線上課程出現的始末,一言以蔽之:「某校教授抄襲,推託是學生助理弄的,於是各大專院校研究所學生必須上這個課。」這比「某次有學生段考放學後河邊玩耍不幸溺斃,於是所有學校段考日不准提早放學」還來得莫名其妙。但台灣的教育政策的修訂似乎經常來自這些很具有創造力和啟發性的理由。像是高中生第八節課、暑輔寒輔很大程度立基於「家長沒空帶小孩」,學校的角色則是一個逼你念書的安親班,這類的例子還有,但就在此打住吧。回到談論清大的共同必修。一、大學中文:大學中文和清大的必修英文上課內容都和開課老師有很大的關係,我們也不乏聽到一些人說他上的大學中文和必修英文有趣又學得到東西。但這畢竟不在多數(我並沒有做過清楚的問卷調查,所以完全可以質疑這邊的小段落不科學,我無條件接受),更常聽到的是:無聊、浪費時間、學不到東西。

  標準的清大大學中文教的東西是論文寫作格式,對於一個大一新生來說,論文寫作格式瑣碎又無關痛癢。(即便是對於研究生,有些人仍然是這麼想的,例如我)以清大各系的課程安排來說,如果你不是人社院的學生的話,在大學時間需要經常寫「類論文的報告」的情況並不常見。而人社院的老師通常也並不嚴格要求同學採取標準格式,雖然我也已經不至於反對學術格式的要求,但這作為一個放在大一的必修課的內容,與其說是不適合,倒不如說清大在這件事上面採取一種像是交差了事的處理方式。「你們大家大一的時候應該都學過這個了吧,有需要的時候你們就要會啊」這裡的課程規劃大概就是用這種不負責任的大叔口氣設計的吧。(一個用不著做的聲明:我並沒有要說所有大叔都不負責任,而是借用某種「不負責任的大叔」的理想典型來類比。)

  必修英文更是不知所云,大一英文課本內容基本上比學測簡單。然後期中考試的題目就是課本內容以及「和練習題一模一樣的聽力測驗」,也就是說,聽力測驗你根本不需要弄懂,只要記得答案是什麼就好。而課本內容,不外乎就是像高中那樣。所以那門課,時常變成出席率決定分數。而有一些系所的英文必修課時間被安排在早上第一節。「學不到東西又無趣的課程」和「床」的二選一,結果應該很明顯了。如果回到一開始的問題,似乎我們會發現,(至少就清大而言)把課程變成校定必修並不會讓事情自動好轉。而是,頂多是像大一體育那樣,讓同學每周可以一起運動一下。通識課似乎就只是某種「疲勞的課程轟炸之間的調劑」,而同學們的出席率似乎反映了:「打電動或睡覺是更好的調劑」。

  而通識課程的另一個問題是,和必修英文一樣:學不太到東西。不能否認的是,雖然有些同學明顯是對通識課隨隨便便,但通識課程有時候,即便你認真學習也沒有辦法得到什麼收穫。(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