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從尼采式的存在主義出發,我們反對那種抹滅人性的道德準則。我們認為人不應該受到一個道德的壓制,我們不應該成為任何外在的約束力的奴隸。我們應該作我們要去作的那些事。
我們處在歷史的一隅,我們的教養、出生和一大堆細小的外在因素決定了我們之所以會這麼作的原因。一個懲罰式的道德是不應當的,那種懲罰預設我們有某種過於恣意的自由意志,這種自由意志讓我們去做這個或不做這個,彷彿我們真的可以不做某些行為而選擇另一些行為。彷彿那些納粹時代的軍人或公務員真的可以因其良心而毅然決然地違背命令,仿佛有人拿槍抵著你的頭、或者你多日沒進食飢餓難耐的時候,你會像康德筆下的崇高的道德主體或者聖經裡的約伯那樣敬愛理性、道德律令以及上帝。而不這樣做的人就是惡的,或至少是不堪誘惑的庸俗、精神軟弱的敗者。
但我們明明知道的,在大多數的情況(如果有人要宣稱不是所有的情況),我們不是由於理性的深思熟慮、甚至是無法或不適合用理性的深思熟慮來從事任何的行為。我們的一切價值觀都不是一個和成長、經驗、社會氛圍以及當下的特殊的情境等影響脫節的,我們沒有一個真空於世界之外的、脫離了因果法則的「主體」橫行地來決定我們要做什麼。我們傾向於做出什麼,我們的價值網絡加總出一個做這樣行動的向量,我們被諸多的趨力推向某處。
我們的行動當然有所謂的善或惡,當然會在社會上受到道德評價,也不會有任何人、事、物可以代替我們負起責任。但我們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任何的行動與事件從來不是憑空出現的,一切都早就有跡可循,甚至一切都是「就是會這麼發生」。我們「就是會做這個或那個」,要一個擺明會這樣的人做出相反的事情,不但不是什麼合理的道德要求,甚至是一個違背自然、違背真誠的事情。(當然,不是說人不可能改變,一個人的改變也會是有跡可循的,而不是「一個念頭」或「理性的法則」可以輕易動搖的。)
是的,無論任何道德法則都不應該用來嚴格地規範一個其實並不這麼想的人。但人們的道德評判從不會停下來,就像法律一樣,無論你接受不接受、同意不同意,甚至你要公民不服從或故意犯規,它並不對你微笑或怒斥,它只照它所是的懲罰你。法律照法律所寫來懲罰你、社會風俗照社會風俗所說的懲罰你,只是社會風俗沒有明文,所以你只會在犯錯之中學到教訓。你會明白無論你有多不情願。你只要做某些事就會使你遭遇某些你不希望發生的對待,即便你不完全瞭解、即便你不完全認同。好比當你從高樓的陽台跌落你將摔得粉身碎骨,這不關乎你瞭不瞭解萬有引力、不關乎你瞭不瞭解加速度的法則,即便你完全不喜歡這條規則,甚至你有好理由說:「如果我因為救一個人而從高處落下,我卻必須要死亡?這些物理定律也太荒謬、太不合人性了吧!」
沒有錯的,世界就是這樣,它不會同情你,也無須理會你。世界就是一個冷峻的威權政府,無論你如何地抗爭,它只需要無動於衷、毫不回應。在你有能力「撼動一整個世界」之前,你會自己消耗殆盡,你會回到你的工作崗位,無論是自然界上的、或者人類社群的。社會風俗並不比物理法則容許我們爭論它多少,有時你會看到一些小的彈性,但那就只是因為這是大法則之中的小法則,就像我們平常的確會說「物質不會憑空消失」,當你考慮到物質的放射性的時候,這句話也不會因此失效,它在它有效的範圍內仍然堅不可摧。你的一切行為終究要受到社會中的價值的評判,無論這件事情是不是受到因果法則的規範,就像我們不會因為一個體重較重的人承擔更多的重力就微調它的跳高成績。就算我們應該做些細微的調整,也沒有人願意、沒有人有辦法探究你的一生、甚至要探究發生在你身上的整個因果史才來做評判,也許上帝會做這件事,但在最終之日來臨之前,每個人都已經審判過你了。
你要嘛無視這種每個人對你做出的評價,要嘛你就得面對。如果這個社會當中有你在乎的人,你勢必要面對她的眼光,而「她的眼光」也還要面對社會上其他的眼光。或者如果在這個社會上有任何你想達成的目標,你勢必要面對這一路上所有人的眼光,包括過去的和未來的人的眼光。由於我們不再有一個像康德那樣的強大的、至高無上的、理性的規範告訴我們應當做什麼、不應當做什麼。你不必因為任何一個「真正的道德規範」而做什麼「必然應該要做」的事,沒有那種超越的真實在某個脫離事實的地方支配著你,讓你仰望而敬畏地只能做出特定的事。你的一切傾向、你因為過去所累積的一切因果而珍視的價值或珍視的對象的價值會給你某種提示。你知道一切只有被經驗到的現象,每個人會看到他們所看到的。你要做的事情就是無可避免的去評價自己所做的一切行為(無論這些行為你要說他是自願或者受因果所推動),你喜歡這樣嗎?你願意你這樣行為嗎?這是你要的嗎?
到最後我們又會繞回來,我們還是要尋找一個行為的準則。但這個準則並不是我們的意志要去思考的,並不是任何外在或內在的權威要求我們的,並不是什麼強大的力量加諸在我們的意志上的,這個行為準則就是我們的意志,就是我們的那些趨力的加總,就是最後的那個向量。但「認識到這件事」的本身,會讓某些過去只是因素之一的趨力獲得加權,我們會更加的去做某些你知道「這是我要的」的那些事,而避開那些會讓你事後表明「這不是我要的」的那些事,這無關乎善惡對錯,關乎你對自己的評價。每個人一定不會做出那些對自己而言僅僅是惡而完全不是善的事,總會有某些被隱蔽的善在裡頭,但這裡你必須權衡,在不允許全善的社會裡面,你勢必要放棄一些「多餘的善」、失去一些「額外的善」來「成為你自己」。
在這個未完成的世界裡面活著這麼一個未完成的你,你將在生命的過程中經歷無數的快樂和痛苦、成就與罪狀,但那些事情都會過去,連未來也會過去。在你尚未經歷它們之前,它們就已經成為你價值的因果的一部分,你必須正視那些未來,它們其實都「已來」,它們的加權比重是更重的,因為它們是你將要經歷的,而不是已經自你遠去的。縱然我們放棄了理性主義的那種抽象而絕對的「道德行為者」觀念,縱然我們將自己(無論是自己眼中的自己或是別人眼中的自己)設想為僅僅是能經驗到的現象而已。「你要成為什麼樣的人?」這個問題仍然是在面前的。「那麼,你該怎麼做?」這是你仍然時時刻刻需要回答的。而這種面對,並不將問題推給崇高的理性、上帝,也不貿然的在行為和歷史(無論是個人史或者整個文化的歷史)之間斷裂出鴻溝。
相較之下,「不能這麼做,這是不道德的」比「我不曉得,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會這麼做」更加草率而未經檢視。思考「過去累積到現在的我是怎麼樣的人?為什麼如此行動?我未來將要成為什麼樣的人?這個人會怎麼行動?」這樣的問題,才是真真切切的面對,才是真真切切的扛起責任。